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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绿色居住建筑技术与成本综合分析
发布时间:2019-05-06 14:26:19     信息来源:秘书处      阅读次数:217

 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


摘要:合肥市是国内发展绿色建筑后起之秀的城市之一。阐述合肥市绿色居住建筑发展情况,提出绿色居住建筑技术定位,结合合肥市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归纳成本、增量成本,分析不计入绿色住宅新增成本的技术、可能增量以及有增量成本的绿色住宅技术。通过分析发现,随着合肥市对于居住建筑的特殊绿色技术要求越来越少,增量成本也在不断减少。这些分析可供合肥市持续推进绿色居住建筑技术参考借鉴。

关键词:绿色建筑 ;绿色住宅技术 ;绿色设计标准 ;增量成本;合肥。

结合近年来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的现状,考虑建筑成本受设计理念、选用技术等因素的影响,联系合肥市绿色建筑的发展特点、设计定位、选用技术等,对绿色居住建筑的成本进行分析。

1、绿色居住建筑发展情况

合肥市是国内发展绿色建筑的后起之秀城市之一,具有发展速度平稳,质量水平高、理念新颖、发展重点明确的特征。

 “十二五”期间,合肥市完成创建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800万 m2,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与保障性住房率先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2017年执行率达到 100%。“十三五”期间,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2、绿色居住建筑技术定位

绿色居住建筑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提倡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绿色居住建筑的设计应该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并结合合肥市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特点。绿色居住建筑并不是一堆所谓高成本技术堆砌的产物,而应该是美观大方、功能合理、能源节约、健康适用、环境优良、维护简便、实用耐久的建筑。通过多年的探索、试点、示范、全面实施,明确了绿色居住建筑的定位是被动设计优先、主动设计补充、低成本、实施性强、易于维护的绿色技术优先。

3、常用绿色技术及成本分析

通过多年绿色居住建筑的发展推进,合肥市从技术标准、技术目录等方面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进行了规范和引导。目前合肥市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BHJ/T010进行绿色建筑的规划和设计。本文结合现行 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按照绿色居住建筑在设计阶段评价的 5 大分类对常用的绿色技术成本进行分析。

3.1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3.1.1  不计入绿色居住建筑新增成本的技术

这部分内容,如节约集约用土、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光污染、无障碍人行道、停车场、公共服务等都属于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规定的必须实施的内容,并且无论是否绿色居住建筑,都必须做到,所以基本不存在增量成本。

3.1.2  可能增加成本的技术

公共交通设施、热岛强度、环境噪声等技术可操作性较强,且增量成本较小或几乎没有。公共交通设施,一般均有规划和设计,如果未能与房屋建造同步建设完成,预计会在房屋交付前后逐步完成,在住房交付使用后的 1~2年可完全到位。对于热岛效应,标准要求住区绿地配置乔木不少于 5 株/m2,而乔木的品种选择与投资造价有关。在考虑物业管理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可以选择少维护、易管理、造价低的植物;在考虑植物生长的基础上,宜选择胸径和高度适中的落叶乔木。这样完全可以将绿化种植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不会产生增量成本。对于环境噪声,如果前期做好深度调研和模拟分析,在规划设计初期合理布置住宅的位置和朝向,并结合绿化景观布局,基本可以不增加成本。即使由于基地位置条件受限,需要投入设备设施降低环境噪声,也仅需添置数量不多、成本可控的设备设施。需要指出的是,居住小区的风环境模拟应在方案阶段进行,以判断建筑布局是否合理,为居住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创造条件,此技术是设计的手段,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基本要求,不应作为评价过关的得分内容,没有增量成本。

3.1.3  必须增加成本的技术

绿色雨水设施、径流总量控制等需增加一定经济投入。 基于合肥市居住用地的实际情况,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等绿色雨水设施的技术措施因其对面积数量有一定的要求,居住小区要实施有一定难度。绿色居住建筑设计采用比较多的是硬质铺装地面的透水铺装技术,其中透水铺装构造的透水面层(透水砖、透水沥青)和透水垫层与常规非透水地面场地用料不同,涉及少量增量成本。如某项目透水铺装地面的总投资约为95 万元,折算到透水铺装上的投资为18.92 元/m2。这项投资费用应与普通硬质地面造价进行比较方可确定增量成本,不过透水铺装地面这项技术应用,弄虚作假的成份占比较高。居住建筑设计目标为一星级绿色建筑时,可视经济造价条件不考虑采用;如果设计目标为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居住建筑,应综合各项技术和地块尺度大小合理采用。

3.2 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

3.2.1 不计入绿色住宅新增成本的技术

这部分内容包括的控制项和部分评分项,如建筑围护结 构的热工性能、外窗开启扇、室内噪声级、户外视野、避免 噪声干扰措施、自然采光等,都应符合现行合肥市 《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BHJ/T010以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且无论是否绿色建筑,都必须做到,因此基本不存在增量成本。

3.2.2  可能增加成本的技术围护

结构热工性能提升、地下车库设置一氧化碳浓度监测、室内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构件隔声性能等技术可能会有增量成本。针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优于现行规定,选用高性能外窗及活动外遮阳措施可能会有增量成本产生。

目前合肥市商品住宅售价较高,在采用高性能的外窗与遮阳设时,部分采用中置遮阳,增量成本很有限,还极小部分项目采用高端活动外遮阳,大部分项目还是在寻找各种借口躲避或采用伪技术。至于地下车库设置一氧化碳浓度监测系统,随着智能建筑的推进,在BA系统中嵌入一氧化碳浓度监测的软件较多,随着应用量增加,成套检测系统的价格也逐渐下降;但应关注建成后的运营管理,避免闲置设施不用,造成二次资源浪费。某项目建筑面积 3.68 万 m2,安装的监测系统成本约为 86 万元,单位面积成本约 23 元/m2。如今,随着智能家居应用推进,室内二氧化碳浓度监测技术有了较大的提升,其造价成本也趋于更经济,很多全装修的商品房建成时都提供监测系统。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价格选择范围在几百元到几千元。

住宅的隔声要求一直是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所规定的物理性能基本要求,因此住宅的构件隔声性能,是其自身具备的绿色技术,不存在增量成本。对于楼板撞击隔声量的控制,以往重视不够,普通的楼板构造若不增设隔声材料难以达到撞击声隔声量要求。《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5059-2017强制规定楼板必须设置保温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BHJ/T010规定楼板必须设置浮筑保温隔声系统,一星级撞击声计权声压级不大于70dB,一星级撞击声计权声压级不大于65dB。浮筑保温隔声系统可起到有效缓解撞击隔声量的效果,既是保温措施,也是隔声措施,不存在增量成本。

3.2.3  必须增加成本的技术

降低排水噪声等需要增加一定经济投入。如某项目为降低排水噪声影响,采用了单壁螺旋降噪排水管,管材规格为 De50、De75、De110,单价分别为 21、39、72元/m, 总投资额分为 600、1000、3000 元。这一投资同样须扣除普通排水管的造价后,才能得出增量成本。

3.3 结构设计

3.3.1 不计入绿色居住建筑新增成本的技术

这部分内容如土建装修一体化、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高强结构材料等都属于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规定的必须实施的内容,并且无论是否绿色居住建筑,都必须做到,因此基本不存在增量成本。

3.3.2  可能增加成本的技术

择优选择建筑形体、整体厨房和卫浴、本地生产的建材、废弃物生产的建材等可能会有增量成本。这些指标与设计理念和初衷有很大关系:①如果在方案阶段,选择了较为规则的建筑形体,就可以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建筑材料的用量,综合成本就降低了。②合肥市目前要求商品住宅必须是全装修交付大于30%,装配式建筑必须是全装修交付 ,设计时就合理采用了整体厨房和卫浴,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装配率,不存在增加成本。③设计中不选用特殊的材料,周边 500 km之内的建筑材料就能满足建造要求,也不会增加成本。④合理选取利用废弃物生产的建材,即便在当前废弃物综合利用程度低的情况下,增加的成本也是有限的。

3.3.3  必须增加成本的技术

可循环可利用材料、高耐久性材料等需要增加一定经济投入。因合肥市高层居住建筑为主,其结构类型基本是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使用量较大,可再循环材料的比例不易达标,多层、低层住宅可适当增加可再循环材料的利用,可能会有成本增加。高耐久性材料可适用于百年住宅,需要增加投入的。可根据住宅建筑的绿色定位目标,适宜的选用这些增加成本的技术。

3.4 给水排水设计

3.4.1 不计入绿色住宅新增成本的技术

这部分内容如日用水量计量、管网漏损、供水压力控制、效率等级高的节水器具等属于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规定的必须实施的内容,并且无论是否绿色住宅都必须做到,所以基本没有增量成本。

3.4.2 可能增加成本的技术

空调设备节水冷却技术、景观水体设计、绿化节水灌溉等可能会有增量成本。居住建筑一般使用分体空调,属于“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不存在增量成本。景观水体并不是唯一提升小区景观效果的手段,所以重在设计理念和水平,不采用景观水体也可以,不存在增量成本。绿化节水灌溉会有少量成本增加,视小区规模和绿化面积,增加投入从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绿化节水灌溉的技术在运营阶段能较好地体现节水效果。

3.4.3  必须增加成本的技术

雨水利用需要增加一定经济投入,一般都是对屋面、地面和绿地的雨水进行回收利用。雨水经过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主要用于室外绿化浇洒、道路广场冲洗及景观水补水用水等。水处理系统设备成本从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一般 5 万m2规模的小区,水处理系统设备成本在 20万~50万元之间。

3.5 供暖、通风和空调设计

基于合肥市气候和地域特征,一般合肥市居住建筑使用分体空调,不设独立新风系统,也很少采用集中供暖。因此,如输配系统效率、暖通系统优化、蓄冷蓄热、排风热回收等几乎不采用。

3.5.1 不计入绿色住宅新增成本的技术

这部分内容如冷热源机组能效限值、过渡季节节能等。合肥市对空调设备的能效要求执行市场准入制,住户自行在市场购买的空调均达到能效限值;居住建筑外窗均设有开启扇,过渡季节通过开窗自然通风。这两项技术基本不存在增量成本。

3.5.2 可能增加成本的技术

余热废热利用可能会有增量成本。由于合肥市这部分资源不足,很少有具备这项条件的项目,所以在绿色居住建筑中基本没有应用。

3.5.3 必须增加成本的技术

可再生能源应用需要增加一定经济投入。合肥居住建筑住宅可用的可再生能源以太阳能热水为主。根据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故这类住宅不存在增量成本。不满足太阳热水应用条件的,若空气能热水系统,会有成本增加。

3.6 电气设计

3.6.1 不计入绿色住宅新增成本的技术

这部分内容如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照明节能控制等属于现行国家及合肥市地方标准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并且无论是否绿色居住建筑必须做到,所以基本不存在增量成本。

3.6.2  可能增加成本的技术

照明功率密度目标值可能会有增量成本。居住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地下车库、底商配套等公共部位,其主要功能空间照明功率密度满足目标值,所有公共区域均应满足。随着节能灯、LED灯等高效光源的推广和普及,这些主要的空间做到照明功率密度目标值已是当前居住建筑的常规设计,所以未必增加成本。

3.6.3  必须增加成本的技术

节能型水泵风机需要增加一定经济投入。居住建筑中的水泵一般为生活水泵,其特点是流量小,扬程高;风机一般为车库等排风风机。国外及国内知名品牌的水泵、风机一般可满足现行要求,但品牌产品价格较高,虽然在建设初期增加一定的投资增量成本,但对后期运行节能有较大的贡献。

4、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随着合肥市居住建筑性能要求的提升,相应的设计建造标准也随之提高,同时又有政策法规等强制规定,因此合肥市对于住宅建筑的特殊绿色技术要求越来越少,增量成本也在不断减少:一星级绿色住宅几乎没有增量成本;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增量成本约在 30~100 元/m2之间;三星级绿色居住建筑由于重在创新和品质提升较高,投入较大,增量成本在 100~200 元/m2 之间。

随着健康、高效的发展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绿色居住建筑必将成为合肥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和亮点。